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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涂新規:弱電線路要入地
已通過桿路架設的各種弱電線路和10KV以下供電線路,應由管線、桿線主管單位拿出方案,結合城鄉建設和規劃要求進行逐步改造。
日前,當涂縣出臺《管線桿線建設管理暫行規定》,旨在規范全縣管線、桿線工程建設和管理,提升城鄉形象。該規定所指的管線、桿線工程,是指交通、水利、公路、供電、供氣、給排水、路燈、有線電視、廣播、通信光纜、軍用光纜等各類管線、桿線設施的建設工程。
該項規定要求,各類管線、桿線主管單位應當依據城鄉總體規劃、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編制管線、桿線專項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,合理確定管線、桿線通道和走線方式。編制的管線、桿線專項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必須經專家論證和縣規委會審定,其中專項規劃應報縣政府批準。批準后的管線、桿線專項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由縣規劃市容局存檔備案。
凡在該縣管轄范圍內新建、擴建、改建各類管線、桿線工程,應按照已批準備案的管線、桿線專項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組織實施。工程實施前,管線、桿線主管單位應當向縣規劃市容局申請領取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》,未取得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》的工程,不得開工建設。